住房满两年免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8/8/31 16:15:39 来源:坐标

文章摘要: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 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 取得的不

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 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 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
 
  此外,上述意见还提出,将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 律免征增值税。今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其中提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 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意见提出,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降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成本,引导住房需求全面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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