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佛堂镇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佛堂镇小江滩地块三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选址及初步规划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情况:
佛堂镇小江滩地块三,选址于瓣龙路北侧,江东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1715.38m";规划用地性质:宗教用地(A9) ;建筑控制高度:≦24米;建筑密度:30%-36%;容积率: 1.31。
二、公示时间:
10天,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
三、公示地点:
1、局政务公开专栏,网址:
http:/ww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002609434C/ index . html
2、项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