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义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政策补充解读
2
浏览次数:13560 发布时间:2021/8/20 14:07:47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1.原政策解读第7点:“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支付了定金认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宅”是指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尚未交付或已交付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商品住宅。2.2021年8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政策补充解读


1.原政策解读第7点:“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支付了定金认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宅”是指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尚未交付或已交付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商品住宅。


2.2021年8月10日14:00前已签订认购书并能提供转帐有效凭证的,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宅,是否仍然执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转让政策?不再执行。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义房稳办〔2021〕2号),自2021年8月10日起我市所有新取得预售许可(含现售)商品房项目的住宅销售,实行“公证摇号”。8月4日领取预售许可的万家风华项目,已确定于8月15日上午10时在义乌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8月6日领取预售许可的金茂府项目,线上登记时间延期至8月13日截止,届时将公布具体公证摇号的时间。


2.义乌公证处负责办理意向购房人登记名单保全公证以及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此方法从“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充分保障市民购房的权利,过程及结果均有市公证处监督公证,不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市场上所谓“交钱可以帮忙拿到内部房源”、“不交钱不能通过资格审核”、“交钱可以提早选房”、“加钱可更名”等谣言。如有相关情况发生,请及时向公安局报案,以免遭受不法侵害。


来源:坐标网整理


相关资讯
×
官方客服
您可以拨打客服热线获得帮助
客服热线4000669000转666周一至周日 09:00-2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