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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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16 发布时间:2023/11/20 15:19:27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

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8日;

2.地点:义乌市苏溪镇镇前街35号苏溪镇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根据听证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27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vycy5421906@163.com,咨询电话:19557933132。

3.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听证代表信息表.xls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来源:坐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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