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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日前,有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板咨询廿三里金麟禾府退定金相关问题?义乌市建设局5月31日回复,义房产整理如下:问:2023年10月14日在义乌市金麟禾府(中新西街91-243号)认购一套住宅,并交付定
日前,有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板咨询廿三里金麟禾府退定金相关问题?义乌市建设局5月31日回复,义房产整理如下:
问:2023年10月14日在义乌市金麟禾府(中新西街91-243号)认购一套住宅,并交付定金5万元,并于2023年10月17日交付房款312**146元。签订认购合同时,销售部门承诺若未能成功申请义乌市人才房资格,将退还定金及房款,共计362***146元。因人才补助未能申请成功,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退款,该公司拒绝,屡次沟通无效,该公司······
答:**:你反映的问题属干合同纠纷,经核查,你和李女士于2023年10月14日认购廿三里街道中新西街139号2单元201室商品房屋,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合同,双方约定使用人才购房补助完成购房,双方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我局联系开发商,开发商表示购房人为两人,李女士未进行申请人才补助购房资格,无法使用人才补助由你方造成,按照认购合同约定,若要求退房,定金不予退还。你与开发商存在民事合同关系,退房退款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请你直接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出。特此告知。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57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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