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公告(附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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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10 发布时间:2025/4/16 9:53:15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建设三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征收范围为: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详见附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

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公告(附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建设三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征收范围为: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详见附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拟对建设三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详见附图。征收范围用地总面积约6.6万平方米(99.14亩),房屋建筑总面积约5.6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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