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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4/16 9:53:15发表于:浙江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建设三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征收范围为: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详见附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建设三村区块征收范围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拟对建设三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丹溪北路,西至绣湖西路,南至国贸大道,北至秀禾路,详见附图。征收范围用地总面积约6.6万平方米(99.14亩),房屋建筑总面积约5.6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