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4层,数量有限!义乌又一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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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3700 发布时间:2019/8/26 9:32:30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跨村(跨镇街)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

规划4层,数量有限!义乌又一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

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跨村(跨镇街)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宅基地1.jpg

1.实际推出地块间数视报名需求总间数确定;

2.地块具体规划要求按地块所在村经批准的规划建设要求执行,地块详细情况、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在报名资格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供。

二、报名对象和要求

1.报名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已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且本村无建房用地落地的农户;

(2)对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规模已经核定且农村更新改造实施细则已批复的村庄,本村已无多余宅基地可安置的,或虽建设用地规模未核定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少于100平方米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允许参加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

2.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的,所属镇(街道)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并提交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资格审核意见;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中标的,农户所属地镇(街道)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

3.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安置建设前,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并注销不动产权证。

4.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在完成安置后,不得在原村安置宅基地,不得再审批宅基地,不得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

5.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宅基地审批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可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参加投标选位。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

2.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允许凑间,必须一间(36平方米)起报,以18平方米的倍数递增,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不予报名竞投,中标后余数部分由整备公司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退出;余数在9平方米以上的,鼓励有偿退出由整备公司回购,也允许凑半间(18平方米)报名竞投,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调出方整备公司交纳,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

3.参加竞投的农户在报名时根据报名间数需交纳5万元/间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户名账号[开户行:义乌市农商银行苏溪支行;户 名: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账 号:201000216731382]。

4.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1)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2)一般住宅选位起始价为5万元/间,小金字加价5万元/个,大金字加价10万元/个;店面选位起始价为7万元/间,小金字加价7万元/个,大金字加价14万元/个。

5.中标建房手续办理;缴纳中标款项后,凭《成交确认书》、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苏溪镇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四、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

1.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17时止):组织报名。

2. 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1日: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

3. 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17时止):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

4.2019年9月5日上午9:30正式开始投标(8:30办理领牌入场手续)。

报名地点:苏溪农村土地整备公司(地址:苏溪镇镇前街35号苏溪国土所)

联系人:陶先生、金女士,联系电话:85922023 。

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未尽事宜,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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