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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

购房政策

国土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不收费
国土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不收费

国土资源部在2016年12月23日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处理,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国土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不收费 国土部:土地到期自动续期不收费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解读: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1、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认为: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2、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续期问题需从三方面考虑:①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②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③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意见》提出财产权利保护问题,实质是承认并尊重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重要财产权的现实。

2018/1/3 8:59:57

买啥样的房能享受契税优惠?唯一住房咋认定
买啥样的房能享受契税优惠?唯一住房咋认定

最近,X先生有购置一套住房的需求,他了解到购房设计缴纳契税,不同情况下契税有所区别,因此,考虑到购房综合成本,X先生想知道买啥样的房子可享受到较优惠的契税政策。 契税优惠 唯一住房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认定家庭唯一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所属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

2018/12/24 9:38:55

  2016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好处
2016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好处

1、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金可翻倍。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 3、可滚动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可享受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5、可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可申请贷款。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7、可节省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住房贷款不仅省钱,而且还有贷款年限长、还款灵活等多种优势。去年,受央行降息降准影响,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8、可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即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9、可作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可保障晚年生活质量。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就等于放弃了这么一块重要的福利。 10、可增凝聚力。企业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既能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凝聚力,也有利于形成和谐的企业文化和有益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源源不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企业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员工个人的住房问题将移交社会解决,既履行了法定义务,也摆脱了企业办社会的沉重包袱。

2018/9/8 16:24:27

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明确 八类情形免收费
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明确 八类情形免收费

市政府前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通知规定,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至原优惠期满为止。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北京目前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并非近期市场所担心的针对个人住宅出台的房地产税。 对房地产税出台时间目前难以确定,作为房地产税必要前提的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房地产税落地的可能性很小,预计房地产税三年内不可能实现全面征收。

2018/9/6 13:52:34

听专家说房!
听专家说房!

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个税改革下半年将加速推进 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负担有望抵扣,专家建议降低税率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继营改增、资源税之后,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成为下一步税改的最大看点,下半年有望获加速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将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共计11类。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ldquo;比如说,一个人工资收入3200元,劳务收入800元,另一个人只有工资收入4000元,在现在分类的税制下,第二个人就要交税,而总收入相同的第一个人因为两项收入都达不到起征点就不用交税。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rdquo;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考量。记者了解到,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刘剑文看来,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ldquo;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rdquo;。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除了所得的特点之外,应该充分考虑信息的可获得性,以获得信息的程度为依据,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信息获得比较充分的,可以考虑率先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ldquo;抵扣&rdquo;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ldquo;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rdquo;。 刘剑文表示,抵扣是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一直倡导的,也是应该综合考量的。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在他看来,应该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比如夫妻合并纳税。而根据家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此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应该纳入抵扣。 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基于国际人才竞争等因素,世界范围内调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该大幅度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据了解,目前我国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在刘剑文看来,税率可以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ldquo;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或者减的问题。&rdquo;他指出,还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指出,从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来看,个税的初衷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取得更大的边际效应。当然,现阶段国内外经济运行因素多变,在经济筑底期,个税改革也能够从一定意义上稳定宏观税负。这个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在局部时点有可能形成增税或降税的效应,但长期来看则更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 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整体推进。

2018/9/2 15:09:53

住房满两年免收增值税
住房满两年免收增值税

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 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 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 此外,上述意见还提出,将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 律免征增值税。今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其中提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 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意见提出,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降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成本,引导住房需求全面释放。

2018/8/31 16:15:39

2016年房产契税新政策实施时间:2月22日起
2016年房产契税新政策实施时间:2月22日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房产契税政策。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也就是,只要2月22日之后去办理,就可以享受到最新的税收优惠!对于购房者来说,新的房产契税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 最新购房契税政策 一、各地市(广州、深圳除外) 购房情况 建筑面积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税率 首套住房 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 调整前税率: 普通1%,非普通3% 调整后税率: 1% 首套住房 建筑面积: 90-144平方米 调整前税率: 普通1.5%,非普通3% 调整后税率: 1.5% 首套住房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 调整前税率: 3% 调整后税率: 1.5%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 调整前税率: 3% 调整后税率 : 1%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 调整前税率: 3% 调整后税率 : 2% 2016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新政下市民购房能省多少钱? 以首次购买一套145平方米的市区房为例,按照2万元/平方米计算,此前市民需要交纳3%的契税,共87000元,如今新政下,契税降低为1.5%,这意味着市民可以省下4.35万元。如果是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则契税从3%降低至2%,市民可节约契税约3万元。

2018/7/28 11:25:26

浙江第一本不动产证落地义乌由坐标网成交
浙江第一本不动产证落地义乌由坐标网成交

&ldquo;不动产统一登记&rdquo;这件事,已经听说很久了,浙江也有三个试点,分别是杭州、宁波和金华。最近,根据省里的工作部署,义乌在几个试点中率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义乌人刘光明领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他指着证书上的二维码说,这个之前的土地证、房产证上是没有的,拿手机扫一扫,土地性质、房屋面积、使用年限等信息一目了然,&ldquo;不能随便让给外人扫。&rdquo;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之前给房子办证有什么不同?新证和老证有什么区别?老证还可以继续使用吗?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之前给房子办证有什么不同?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在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前,我们要是新买了房子,得办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准备&ldquo;一式N份&rdquo;好多材料不说,还要跑房管、国土、税务窗口,换一个窗口就排一次队。 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大部分手续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减少了办证环节。因此,从行政审批的时间和效率来看,大大节约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对老百姓来说也更加方便。 新证和旧的房产证、土地证有什么不同?同一个人的所有不动产可以做成一本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到一定阶段后,会有充分的数据积累,到时候不仅可以给出单独不动产的权证,也可以给出个人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ldquo;住宅、商品、林业等,名下所有不动产,可以做成同一本证。&rdquo;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周尚志说。 新证开始颁发了,旧证怎么办?新老证书都有法律效力 那么,之前办出的旧证该怎么办呢?&ldquo;不动产权登记是申请登记,并非强制登记。&rdquo;周尚志说,按照国家&ldquo;不变不换&rdquo;的原则,在2015年6月26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市民无需扎堆换证。所以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日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可以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了,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要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了,对房价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是不是意味着要开始征收房产税了?&ldquo;从房地产宏观政策来看,今年也没有太大的声音。&rdquo;义乌坐标不动产负责人方星表示房价主要还是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基础内容,本身不会对楼市产生太大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全国范围也还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处在各相关部门协调业务层面,&ldquo;所以说,与房产税扯上关系,还为时尚早。&rdquo;

2018/7/14 10:49:15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条件如下:请查阅。希望能帮助到您。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所指定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 1.本人、配偶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鉴证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址不符的,提供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南京市街巷门牌号码编排(变更)证明单》。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开发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具有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的首付款证明。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原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造价评估报告;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有共同出资人的,共同出资人亲笔签名的同意抵押承诺书。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mdash;贷款银行受理&mdash;贷款初审&mdash;复审&mdash;管理中心审核&mdash;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mdash;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二、贷款发放业务介绍: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已经过贷款银行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并办妥所购房产的抵押手续或办理了相应担保手续且已在贷款银行开立了还款式账户的贷款户。办理场所: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流程:通过公积金中心终审并具备放款条件&mdash;贷款开户&mdash;贷款发放&mdash;打印还款计划&mdash;通知借款人开始还贷。办理时限:贷款银行于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抵押相关信息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心贷款处于贷款银行录入抵押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终审信息确认工作。贷款银行自中心抵押终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因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经管委会批准需要轮候发放的情况除外)。

2018/1/24 17:46:22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产权有没有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四.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六.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七.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1.如果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去世的话,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替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2、继承人比被继承人晚去世的话,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可以转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018/1/23 1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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